刪除封溪成效不彰,將朝有條件開放 - 釣魚 Fishing
By Callum
at 2009-08-09T17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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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貼自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7/new/mar/30/today-north5.htm〔記者游明金卅宜蘭報導〕宜蘭縣松羅溪、九寮溪等河川,封溪護魚多年,縣政府主任秘書陳源發質疑成效不彰,魚群依然減少,甚至外界懷疑「對外封溪,對內不封溪」;縣府農業局指出,持續性封溪,無助生態教育與觀光發展,封溪無法落實,未來傾向有條件開放。
宜蘭縣最早封溪保育的是南澳鄉南澳南溪,民國八十三年頒布封溪令,保育當地特有毛蟹迄今;縣內目前還有頭城大溪川、大同鄉九寮溪、松羅溪、古魯溪、出水溪、冬山鄉新寮溪、舊寮溪及柯林湧泉等溪流實施封溪禁魚。
多數溪流封溪長達四年以上,封溪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及水生植物,違者可依漁業法處罰三萬元至十五萬元;封溪多年,到底成效如何?農業局提不出數據,也沒有各溪流魚群基礎資料。
陳源發舉例說,他前陣子帶朋友到松羅溪,發現魚群不見了,聽見旁邊有遊客感慨:「與以前不一樣了!」陳源發說,這兩年來,他到松羅溪四、五次,以前去的時候,溪裡苦花魚密密麻麻,每尾至少十五公分,丟點土司到水裡,魚群躍出水面爭食,萬頭攢動成為奇觀;前陣子再去,竟然看不到魚群,丟土司也沒動靜,魚到底跑去哪裡了?
他覺得很失望,也覺得可惜,經瞭解,封溪管制交由社區執行,坊間流傳「對外封溪,對內不封溪」,封溪政策根本未能落實。
農業局指出,封溪未落實,應全面檢討,但縣府人力有限,只能仰賴社區組巡守隊巡查,農業局將請專業單位調查,建立溪流魚群基礎資料,並於一段時期辦理評鑑,若復育有成,就開放大眾親近與使用,不再強制封溪。
農業局長吳柏青說,為了保育資源,若決定開放還是依照魚的體長、數量設門檻,在限制下部分開放垂釣捕捉,或者也可考慮發行「釣魚證」進行管制。
缺乏監督機制,難保封溪成私產
記者游明金卅特稿
封溪護魚是為了保育生態,以免溪流裡的魚蝦蟹,因過度捕抓而枯竭,立意良善,但政策顯得粗糙,縣府委託當地居民執行卻無監督機制,引起諸多質疑,政策若無法落實,不如有條件開放,公共財不能因封溪成了特定對象的私產。
宜蘭縣封溪多是鄉鎮市公所或社區提出要求,到底有無封溪必要,根本沒有資料可做判斷,只要打著「封溪保育」口號,縣府幾乎都表明樂觀其成,申請多會核准。
雖然封溪行之有年,坊間許多餐廳還是打著野生毛蟹、野生苦花魚做生意,饕客絡繹不絕,毛蟹、苦花怎麼來的?如果不是養殖魚蟹冒牌,是否有人持續捕抓?外界一直存疑,政府視而未見,似乎不願去揭這個瘡疤。
如果封溪護魚真的變成這樣,就有太多的不應該,連縣府主秘都質疑:「魚跑到哪裡去?」凸顯封溪護魚政策未能落實,社區組巡守隊護魚精神值得肯定,但無明確的監督機制,是不是會有少數人「對外封溪,對內不封溪?」或是少數巡守隊「監守自盜?」相關單位竟然沒人能說清楚,萬一真有其事,保育者竟然就是加害者,這是何其荒謬?如果沒有,也該還當事人一個清白。
這應該是全台封溪大部份的寫照吧!是否繼續封或使用其他配套方式,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該要好好想想了!
宜蘭縣最早封溪保育的是南澳鄉南澳南溪,民國八十三年頒布封溪令,保育當地特有毛蟹迄今;縣內目前還有頭城大溪川、大同鄉九寮溪、松羅溪、古魯溪、出水溪、冬山鄉新寮溪、舊寮溪及柯林湧泉等溪流實施封溪禁魚。
多數溪流封溪長達四年以上,封溪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及水生植物,違者可依漁業法處罰三萬元至十五萬元;封溪多年,到底成效如何?農業局提不出數據,也沒有各溪流魚群基礎資料。
陳源發舉例說,他前陣子帶朋友到松羅溪,發現魚群不見了,聽見旁邊有遊客感慨:「與以前不一樣了!」陳源發說,這兩年來,他到松羅溪四、五次,以前去的時候,溪裡苦花魚密密麻麻,每尾至少十五公分,丟點土司到水裡,魚群躍出水面爭食,萬頭攢動成為奇觀;前陣子再去,竟然看不到魚群,丟土司也沒動靜,魚到底跑去哪裡了?
他覺得很失望,也覺得可惜,經瞭解,封溪管制交由社區執行,坊間流傳「對外封溪,對內不封溪」,封溪政策根本未能落實。
農業局指出,封溪未落實,應全面檢討,但縣府人力有限,只能仰賴社區組巡守隊巡查,農業局將請專業單位調查,建立溪流魚群基礎資料,並於一段時期辦理評鑑,若復育有成,就開放大眾親近與使用,不再強制封溪。
農業局長吳柏青說,為了保育資源,若決定開放還是依照魚的體長、數量設門檻,在限制下部分開放垂釣捕捉,或者也可考慮發行「釣魚證」進行管制。
缺乏監督機制,難保封溪成私產
記者游明金卅特稿
封溪護魚是為了保育生態,以免溪流裡的魚蝦蟹,因過度捕抓而枯竭,立意良善,但政策顯得粗糙,縣府委託當地居民執行卻無監督機制,引起諸多質疑,政策若無法落實,不如有條件開放,公共財不能因封溪成了特定對象的私產。
宜蘭縣封溪多是鄉鎮市公所或社區提出要求,到底有無封溪必要,根本沒有資料可做判斷,只要打著「封溪保育」口號,縣府幾乎都表明樂觀其成,申請多會核准。
雖然封溪行之有年,坊間許多餐廳還是打著野生毛蟹、野生苦花魚做生意,饕客絡繹不絕,毛蟹、苦花怎麼來的?如果不是養殖魚蟹冒牌,是否有人持續捕抓?外界一直存疑,政府視而未見,似乎不願去揭這個瘡疤。
如果封溪護魚真的變成這樣,就有太多的不應該,連縣府主秘都質疑:「魚跑到哪裡去?」凸顯封溪護魚政策未能落實,社區組巡守隊護魚精神值得肯定,但無明確的監督機制,是不是會有少數人「對外封溪,對內不封溪?」或是少數巡守隊「監守自盜?」相關單位竟然沒人能說清楚,萬一真有其事,保育者竟然就是加害者,這是何其荒謬?如果沒有,也該還當事人一個清白。
這應該是全台封溪大部份的寫照吧!是否繼續封或使用其他配套方式,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該要好好想想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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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Hamiltion
at 2009-08-11T19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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